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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来源:中新网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作者:
公安部:部分公职人员充当信息泄露“源头”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谢永智曾接到陌生电话:一个不认识的人直呼他的名字,并且恐吓要钱。

  “不只是我,这种情况十分常见。”谢永智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泛滥。

  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近日指挥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动。截至目前,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狠狠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犯罪网络覆盖全国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0月,公安部便组织专门人马,认真调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警方发现此类犯罪活动极为猖獗,犯罪网络覆盖全国,信息内容涉及金融、电信、教育、医疗、国土、工商、民航等多个部门。

  2012年2月,公安部派出工作组分赴北京、深圳等地,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线索梳理和调查摸排工作。

  3月13日,公安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指挥部成立,部署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重点省区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专案侦查。

  4月1日、10日,公安部在浙江省杭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分别召开专案工作推进会议,掌握涉案省份专案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4月20日,经过4个多月连续奋战,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公安部部署20个省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

  集中行动当天,北京市公安局动用刑侦总队以及10个分局的470多名警力,编为84个抓捕小组,出动110多辆车,实施抓捕。

  “这种大规模的抓捕行动,近年从未有过,结果超出预期。”谢永智说,截至4月23日上午,北京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有99人。

  专案指挥部副指挥长、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廖进荣表示,这是公安部近年来打击新型犯罪投入警力比较大的一起专案。

 

核心是打击“源头”


  据公安部刑侦局有组织犯罪侦查三队队长姜国利介绍,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犯罪利益链条里,信息呈金字塔状层层传递。可分为源头、数据平台、非法调查类公司、用户4个层次。

  部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中有机会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是泄露信息的“源头”,隐藏较深。

  此次专案挖出了38个“源头”,包括河北省保定市工商局档案科的一名干部、四川省一家移动公司的一名经理等等。

  直接从“源头”获取信息的“中间商”,在向各地批发、零售信息的同时,相互不断买入新的信息,掌握着海量数据,构成兜售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

  一批职业非法调查、讨债公司购买信息后,从事非法讨债、诈骗和敲诈勒索等下游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第三层次。潘信涛即涉嫌涉及此层次的犯罪行为。

  用户则是委托非法调查公司的个人、单位或者另一家非法调查公司,他们是个人信息的直接消费者,是信息买方。

  “此次专案的核心是打击源头。”廖进荣告诉记者,下一步继续追查的重点也将是源头,“但仅靠公安打击解决不了问题,各个部门都应该反思自身在保护个人信息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每个接触到个人信息的机关、机构都要有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和具体措施”。

  专案指挥部指挥长、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指出,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及时查处、有效打击,最大限度遏制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以及暴力追债等犯罪活动。这次行动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间断地开展打击行动。